每日一读|体谅你的不正确
我读到高二时,不想再读下去,自作主张退了学,一心要成为一个写作者。难得的是我爸也支持,只是他觉得即便当作家,也需要进一步学习,于是到处帮我打听哪里有作家班可以读。
那年11月中旬,我们听闻复旦大学有个作家班。此时学期已经过了大半,仍要交整个学期的学费和住宿费,连中间人都觉得不划算。但我爸认为,孩子的成长期不可蹉跎,他第二天就带我启程,汽车、火车,坐了一天一夜,终于抵达邯郸路上的复旦大学。
我爸先带我去办理入学手续,交了厚厚一沓现金。我稍感不安,因为当时大学还没有扩招,国家有补贴,我是少见的自费生。手续办完,我们去宿舍,路过对外营业的国年路上的教工餐厅,我们打算就在这里吃午饭。
放下大包小包,我们四处打量,脸上是外乡人显而易见的好奇。这时,我看到一个女孩子走进来,她是逆着光走进来的,一进来,整个餐厅都被照亮了。
她身材高挑,打扮得很时髦,最醒目的是脚上的那双靴子,麂皮的,很精巧,钉着漂亮的流苏,跟她白色长毛衣上的流苏呼应。时值深秋,我穿着薄袄,她却穿着一条咖啡色的厚呢短裤,两条长腿极具视觉侵犯性地露在外面。
我立即有了某种压迫感,是初来乍到的恓惶,还有对未来的迷茫,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——外面的世界很精彩,但外面的世界,我不见得能适应。
我爸把我安顿好就回去了。他仅留了几十块钱在身上,剩下的都给了我(之前已买过回程票)。
我休息了一会儿,就去室友推荐的五角场,那里有很多小店,卖衣服的、卖鞋子的,有贵的、有便宜的,让人眼花缭乱。我几乎是手忙脚乱地买了一双靴子,人造革的,穿在脚上不舒服,但样子不错,尖圆头,鞋跟很高,鞋边有一圈同色的铆线——那是浓墨重彩的时髦,我太着急想要抓住“时髦”了。
之后的很多天,我都在为这个选择付出代价。那双鞋子如暗处的酷刑,磨脚、不透气,偏偏教室离我住的南区宿舍又特别远,我走起路来总是深一脚浅一脚,像小人鱼一步步走在刀刃上。只是人家小人鱼是为了爱情,我是为了什么?虚荣吗?
上海下了第一场雪后,我的脚更是遭了殃。鞋子开胶,我买了胶水粘上,还是有潮气渗进来,便生出冻疮;夜晚坐在南区的自修室里读书,脚像一块冰冷的石头,回寝室后焐很久也焐不热。
尽管如此,我也不想买第二双鞋。我爸是工薪阶层,在小城挣钱,给我在上海花,非常不易。我的学费和生活费几乎花掉了他的全部工资,再一双接一双地买鞋子,我着实于心不忍。
再说,我放弃高考要当个作家,我和我的家人付出那么大代价,我应该做的不是心无旁骛地学习吗?怎么能在穿着打扮上花那么多心思?上海的冬天虽然寒湿,但忍一忍也就过去了。
然而,就在那个冬天最冷的一天,我收到我爸寄来的包裹,打开来,竟然是一双短靴。柔和的光泽,证明它是真正的牛皮,里面还有一层羊毛。不算高的方跟,朴拙里带点稚气,经典大方,倒衬出我脚上鞋子的廉价。我完全不明白,我那土土的老爸,怎么突然有了这样的好眼光!
我爸是一个完全没有审美可言的人,他说这叫“泥人不改土性”。有次他认为我妈太不爱给我打扮,索性跑到街上给我买了两件衣服,居然都是男装,我妈气得跟他吵了一架。
这一次,他是咨询了女同事,还是请教了鞋店的老板娘?后来我想,更有可能的是,他在店里选了最贵的一双。
那双鞋子温暖了我整个冬天。依然是在深夜的自修室里,当我的脚被温暖包裹,脚趾隔着袜子也能感觉到羊毛柔软的触感时,我那么深切地感觉到,自己被深深爱着。
寒假回家,奶奶跟我说,我爸那天一到家就感叹,上海的女孩子长得漂亮,穿得也漂亮。我奶奶就说:“我孙女长得不比人家差,就是穿得不如人家。”
我爸一向不爱对别人评头论足,他跟我奶奶说这些,一定是入了心吧。“然后,他就去鞋店买了最贵的一双鞋给我,是吗?”“是的。”衣服鞋子都是身外之物,圣贤不会在意这些。可是,真爱一个人,就会体谅对方不够强大、不够正确的那些地方。
记得我弟上初中时有一帮小兄弟,他就像那个“及时雨”宋江,出手大方,零花钱都用来请大家吃冰棒、吃烧饼了。
问题是我们家也没矿啊,可我爸不说有求必应,起码是大力支持。我跟我爸抱怨,我爸说:“你弟学习成绩不好,现在各方面都不突出,很容易自卑。但他有个优点是慷慨,这也是能帮他成事的。我没有万贯家财给你们,但现在可以给你们一个宽松点的环境。”
被我爸言中,当初看上去很不突出的我弟,现在做影楼培训,手下有上百名员工、几百家加盟店。他说他一路发展过来,就靠着慷慨和厚道。
我爸因此被旧同事奉为育儿楷模,当年他们看尽我们各种精致的淘气,没想到如今我们还都能成为不给社会添麻烦的人。你看,爱就有这么神奇的力量,能让人无师自通地变成教育天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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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,《读者》供稿
图片:视觉中国
作者:闫红 朗诵:文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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